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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作用报警阀原来,预作用报警阀工作原理系统,预作用报警阀压力值,0515预作用报警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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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方式
预作用装置应具有下述启动方式:
a)自动启动方式:电动启动、湿式启动、干式启动、易熔锁封启动等,上述启动方式可串、并联使用;
b)通过装置控制盘上的消防手动按钮的手动启动方式;
c)通过预作用报警阀组控制腔上手动控制阀开启的机械应急启动方式;
d)任何自动启动方式设有机械应急启动方式。
5.1.5.2 启动运行
按6.20的规定进行试验,预作用装置应符合下述要求:
a)装置采用不同方式启动,动作应准确、可靠、无故障;
b)机械紧急启动应具有防止误动作的有效措施;
c)装置的运行参数,如延迟时间、充气压力范围等应符合生产单位使用说明书上规定的公布参数范围。
1 气压维持装置主要由压力报警部件、单向阀、减压阀、控制阀、限流部件及过滤部件等部件构成。
5.3.2 预作用装置系统侧充气压力范围宜设置为0.03MPa~0.05MPa,即气压维护装置控制的压力范围;利用有压气体启动介质的预作用报警阀组,其系统侧的充气压力范围,应由生产商公布确定,并应符合GB 50084的要求。
5.3.3 应设置与减压管路并联的旁路,旁路上应设置控制阀门,以便于装置在使用初期进行快速充气,使管网快速达到充气压力范围。
5.3.4 压力监控设施的上、下限报警压力值应可调节,并在设定的压力下能给出报警信号。管网内检测气压的下限报警压力值不应低于0.02MPa,管网内检测气压的上限报警压力值与企业提供的公布值偏差不应超过10%。
5.3.5 当系统进入消防状态后,应设有防止气体继续进入消防管网的设施,同时应具有保护相应气压报警、监控开关部件的措施。
使用目测和量具检验预作用报警阀组、电磁阀、减压阀、气体维持装置单向阀、气体维持装置控制阀等的外观标志、基本参数、材料、零部件等,试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相应条款的规定。.1 将刚性非金属零件样品置于空气温度试验箱中,样品之间、样品与试验箱壁之间不应接触,对样品施加的应力及接触材料与样品使用状况相同。
6.2.2 试验温度为70℃,试验时间为14d。
若样品不能承受上述温度而发生软化变形时,允许在较低温度条件下进行加长时间老化试验。试验持续时间按公式(1)计算:
式中:
D——试验持续时间,单位为天(d);
t——试验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6.2.3 试验后取出样品,在(23±4)℃空气环境中冷却24h进行检查,试验结果应符合5.2.4的规定。